發展觀光條例於105年11月修訂大幅提高非法旅宿業者之裁罰金額,申請設立旅館或民宿之流程較繁瑣且一般民眾對申請程序較為陌生,為推動本市觀光產業暨輔導業者於本市申請設立旅宿,本局特印製「旅館業設立須知」及「民宿設立須知」摺頁以宣導如何於本市合法設立登記旅館及民宿,有需要者可至本局管理科索取。「旅館業設立須知」及「民宿設立須知」摺頁電子檔(附件),歡迎下載利用。